清泉书院公益共建共享运营条例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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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泉书院,地处湖南长沙湘江之东,立定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之核心,联合各界文史爱好者,共建共享,公益共同建设线下、线上清泉书院,兹将相关条例明确如下。


第一章  平台概说

  1、清泉书院文化公益项目,目前由湘黄总会指导、湖南湘黄总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益性文化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并将适时扩展战略合作单位。

  2、清泉书院目前收藏有大量的纸质版、电子版图书典籍。纸质版也将陆续加工成电子版。所有电子版图书典籍目录、简介将陆续上传到清泉书院网络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

  3、清泉书院所有的纸质版、电子版图书典籍属于本平台的公益资源,不能用于买卖谋利。所有资源仅以奖品的形式奖励给人数有限的“清泉书院书友会”主力会员、普通会员。所有公益收入仅用于公益建设线下、线上清泉公益书院。

  4、组建内部“清泉书院书友会”,凡经平台管理方批准、在清泉书院网络平台注册,且为建设清泉书院捐资达到1000元者,自动成为“清泉书院书友会”主力会员。低于1000元的注册者,为普通会员。

  5、主力会员、普通会员为清泉书院建设自愿公益捐资的情况将由本平台逐年统计管理,资金统一调度使用,使用项目和效果在本平台相关栏目陆续公布。


第二章  会员权力与义务

  6、主力会员、普通会员应模范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的相关管理规定,以身作责,仪范群伦,以共和国的合格公民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7、平台对主力会员、普通会员实施积分制管理,比如会员在本平台公益捐资100元,即在本平台拥有100清泉元,可随时以“清泉元”索取、兑换本平台纸质版、电子版图书典籍或其它产品等奖品。积分不够者,充值即可。

  8、主力会员、普通会员可按网上提示操作,确保积分足够,自行索取本平台纸质版或电子版图书典籍,供下载、学习、阅读、研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第三章  相关说明

  9、目前,本平台实施人工网络服务。网上奖品发货时间,一般在3天内完成。线下纸质版或其它产品,安排在工作日每天发货2次,运输时间无法统一规定,总之一切尽可能从快。

  10、为简化财务管理手续,且基于本平品藏品的特殊性质,在本平台发生的所有捐款一律不退款,所有藏品一律不更换。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瞄准目标、贴近读者,共同努力,不懈施为,不久的将来,在湖湘文化的故里,在伟人成长的家乡,一定会出现“西有岳麓,东有清泉”的壮阔局面。


湖南湘黄总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南清泉书院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